吴忠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3#物资储备库扩建项目(二标段)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源:争取国家和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及市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吴忠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3#物资储备库扩建项目(二标段)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2建设地点:利通区金积工业园区银平公路西侧,凌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北侧,吴忠市****
2.3建设工期:45天; 其中交货期:35天,安装工期:10天;
2.5招标内容:
二标段:吴忠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3#物资储备库扩建项目设备采购(具体采购设备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或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查询)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需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提供制造商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08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联系电话:****按1号键。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吴忠市****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新生巷吴忠市开元小学东侧约90米 | 地址:吴忠市**** |
邮 编:751100 | 邮 编:751100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联 系人:马咪、张丹 |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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