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抚顺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造价评审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抚顺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造价评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0000元
最高限价:190,000.00元
采购需求:造价评审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为本项目提供造价评审服务的能力,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的相关规定。
3.2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两名,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注册人员。
3.3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无不良记录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辽宁省抚顺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4:30(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辽宁省抚顺市****)
五、开启
时间:****14:30(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辽宁省抚顺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163.com
开户行:建行抚顺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2**** 5250 72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