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至宁津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三标段二分部
报价中 单个供应商
需求编号:****
报价截止日期:**** 15:30:32
监督人员: 王经理
监督电话: ****
需求信息
结算周期:
按月结算 每月15号结算
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
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是否工勘:
不需工勘
供应商资质:
不限
税率:
0.00%
机械需求
货运车辆 轻型普通货车
包月
1台 |
12.0个月 |
单班
机械年限不限
含1名驾驶员
排放标准 不限
轻型普通货车 | 设备厂商: 不限
点击收/展
不含税租赁限价:
7700.00元/月
预计使用时间:
****至****
出租方承担:
运输费 进场费 出场费 运输保险费 场地占用费 维修保养费 操作手费 餐费 住宿费 机械设备保险费 操作手人员保险费 电费
承租方承担:
燃油费
驾驶员要求:
持证上岗
其他要求:
1.项目租赁双排货车1台。进场设备按项目要求自费安装油耗仪。出租方机械进场前加满油,满足环保局要求。手续齐全、驾驶员持证上岗,听从指挥。每日约10-12小时工作时间,偶尔进行加班不计入加班费,结算只结算月租费用无任何其它费用。3、出租方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因驾驶员违章而影响施工或造成事故,一切责任由出租方方承担。4、出租方负有车辆管理义务,车辆丢失、损坏,由出租方自行负责。5、租赁期间,出租方应保证车辆,未经承租方允许不得擅自更换。6.车辆租赁单价按 元/月计,不足当月的按实际工作台班计算,以每月31日除以每月租赁费计算每日费用。租赁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人员工资费用、餐费(700元/月)、维保、车辆及人员的保险、税费、车辆正常损耗及安全投入等费用,除此之外,承租方不再另行向出租方支付任何费用。7、车辆维修:出租方自己维修故障,维修时间超过一天不计台班,出租方必须保证租赁车辆正常工作。8、出租方承诺不因承租方支付不及时而延缓车辆维修保养、驾驶人员工资发放、办理保险等事项。9、对于租金不能按时支付,出租方因给与理解,不得因此撤走车辆及停发驾驶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