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新坡人民法庭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比选公告
本招标项目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新坡人民法庭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海南)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点击登录查看负责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拟通过公开比选的形式确定本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现诚挚向社会公开选聘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新坡人民法庭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海口市****
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910.44平方米,拟建1栋3层的法院主楼,1栋1层的门卫房。其中法院主楼建筑面积1862.94平方米,一层层高为4.8米,二层层高为4.5米,三层层高为 3.3米,布置1间中法庭、3间小法庭、调解室、审判法庭配套用房、立案用房等。1栋1层的门卫房,建筑面积47.50平方米,层高3米,布置安检及门卫值班。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电气、道路广场、停车场、大门、围墙、绿化景观等室外配套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及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光伏发电系统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等。
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止。
4.服务内容: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含预算编制)、竣工结算审核等(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
6.比选控制价:91420.00元。报价不得超出控制价,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三、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应在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完成《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生成的“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提供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社保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新入职人员以入职时间提供缴纳社保证明(须由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确认)(网上打印的社保清单有加盖社保管理单位电子印章或税务机构电子印章的视为缴纳社保证明)。如为退休返聘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其劳动或聘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8.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报名时所提交的资料
参选人应于报名时间****至****(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到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6-9)1909室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下午17:30,未在要求时间内报名的参选人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比选工作。报名时须携带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本比选文件售价为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比选公告在《》上发布。
六、参选文件的递交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15时00分,地址:海口市****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海南)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人所在地点:海口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联系方式:李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