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部分集采同通用名药品申投诉结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按照我省集采同通用名药品挂网规定,现将7月符合挂网条件的药品公示。
公示时间****-29日。
如有异议,企业可登录平台进入:河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国采同通用名药品挂网/省级(联盟)集采同通用名药品挂网,申投诉事项选择【国采同通用名药品挂网(2025年7月份)--补充申投诉】,【省级(联盟)集采同通用名药品挂网(2025年7月份)--补充申投诉】,提交申(投)诉材料。反馈问题描述需准确详细,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电话:****
附表:符合挂网条件药品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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