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施工内容:主要对院内原有绿化带进行地面平整、土质更换、草籽播撒、花卉种植、树木修剪、步道铺设等。 (二)、建设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三)、采购控制价:265688.4元(大写:贰拾陆万伍仟陆佰捌拾捌元肆角) (四)、计划工期:15日历天 (五)、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施工内容(无图纸)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备资质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与施工。 (三)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罚款等违法记录。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违法失信名单。 (五)报名供应商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或外资控股企业,无“三资”背景。 (六)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近亲属是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及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若存在上述关系仍参加本项目或存在围标串标、虚假投标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经调查属实的,将根据违规情形和性质,依据军队相关文件,给予相应处罚措施。 (七)本项目特定资质:须持有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9:30 至 12:59 ,下午 16:30 至 19:3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须持有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00:00 (二)投标截止时间:**** 00:00 (三)投标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四)提交方式: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纸质版报价文件(含电子版),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 10:30 (二)开标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或无效投标的情形,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授权代表在报价单位缴纳的近六个月(2025年2月〈含〉之后)社保记录;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二)资格审查:现场递交报名材料,经审查通过后,向合格供应商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 (三)谈判文件售价:0元。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