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氮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LNHYCG****)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氨氮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17.5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氨氮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5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氨氮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氨氮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8时00分到****17时00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发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14时00分
递交方式:点击登录查看(辽宁省海城市****)现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14时00分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辽宁省海城市****
七、其他
(一)获取文件必须提供的有效证件:
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仅需提供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PDF格式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63.com),邮件名称(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上述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确保邮件正常接收(所发送材料仅限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审小组评审结果为准)。
(二)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起投诉。
(三)本公告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四)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记录:
1)使用规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经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评审记录一并保存。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九、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海城市****
址:
联系人:
王春厚
电
话:
****
电子邮件:
/
管理咨询
A
210381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辽宁省海城市****
联系人:
尹守魁
电
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尹
守
魁(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咨询有限公
信息来源: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biddingBulletin/****/****d1b1d432296bc1e54e9ebf5e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