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池重点区域蓝藻打捞处置工程——大泊口除藻设备运行项目
监理、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滇池重点区域蓝藻打捞处置工程——大泊口除藻设备运行项目监理、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昆明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滇池重点区域蓝藻打捞处置工程——大泊口除藻设备运行项目监理、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185000.00 元(其中监理部分:165000.00 元;造价部分:20000.00 元)。
采购需求:
为确保改造后的大泊口除藻设备的高效运行,持续发挥蓝藻去除和内源削减效益,开展大泊口除藻设备的运行及管理维护相关工作。
项目拟对大泊口的三套微滤除藻设备进行持续的运行维护,确保设备长期稳定运行,以发挥其蓝藻去除和内源削减的最大效益。大泊口水域 3 套微滤除藻设备运行维护,主要开展日常运行,包括富藻水抽吸、藻水分离、藻渣脱水及外运处理处置;设备维护与保养,包括设备清洗与维护、易损件更换及设备故障修复、反冲洗系统的维护等;并同步开展设备运行的评估工作,确保达到预期的处理能力和水质改善目标。本次采购内容如下:
(1)监理部分:滇池重点区****
(2)造价部分:对滇池重点区域蓝藻打捞处置工程——大泊口除藻设备运行项目提供造价咨询(具体的采购人需求范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委托或调整,成交的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价格的理由),包括:
①最高限价的编制或审核 | 依据技术规范、计价依据、市场信息及相关规定,针对实施的工程内容,计算复核实施该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编制或审核最高限价的成果和报告,并出具相关成果资料。 |
②结算编制 | 依据发承包合同和技术资料,进行工程量、价计算及调整,确定工程结算金额,计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与中标价进行对比分析。如项目需要外部审计的,须配合外部审计单位完成外部审计工作。 |
③与造价咨询有关的其他服务 | 未涉及的服务内容参照《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17)实施手册》实施。 |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滇池大泊口水域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和规范,有效控制本项目的投资或成本,为项目资金支付提供相关依据或审核。
标包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合同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的监理、造价咨询服务完成为止,具体以实际实施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类似法定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新成立无缴纳记录或者免缴的自行提供说明);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7)供应商信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各供应商信息,提供给磋商小组)。
(8)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供应商不得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若为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名,联合体各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签订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完成各自工作任务;
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④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 年 8 月 26 日至 2025 年 9 月 2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昆明市****
3.方式:供应商可选择下列任意一种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1)现场获取。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获取,提供以下材料: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时提供)或由法人授权代理人获取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其授权委托书原件;②采购文件费缴纳凭证(或汇款截图)。采购文件售价:200 元/套,售后不退,本采购文件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费用的缴纳方式为现金缴纳或转账或电汇(收款单位户名:点击登录查看,账号:****401,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关上支行),选择转账或电汇的只能由供应商基本户公对公转出,不接受个人汇款。
(2)网上获取。供应商将上述资料原件扫描后发送至邮箱 ****@qq.com,注明联系人、电话、邮箱后,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向投标人发送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 年 9 月 5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三(昆明市****);
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包含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光盘或 U 盘)送达规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5 年 9 月 5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三(昆明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项目针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及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 6%的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昆明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昆明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川、万玉坤、赖俊春
电话:****
信息来源: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biddingBulletin/****/f5cfe86fc8684e24b4ec83a3eca0f2f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