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该项目已关联政府采购计划,属于政府采购范畴,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在参加电子卖场政府采购活动时,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提出质疑、投诉。具体流程详见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质疑、投诉流程。
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踏勘需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1 | 服务器 | 服务器 | 无 | 无 | 台 | 1 | 否 | 是 | 是 | 1.国产品牌,自主研发,非OEM,适用于通用机房环境,支持标准机柜;2.≥标准4U服务器;3.处理器要求 支持Intel最新平台Cedar island平台Cooper Lake系列处理器,最大≥4颗处理器,支持铂金、金牌、银牌全系列级别,配置≥4颗 26核心 52线程 3.4主频 三级缓存 22MB 处理器;4.内存要求 配置≥512GB DDR4 REG 3200 /总体要求:最大支持≥48个内存插槽;支持高级内存纠错(ECC)、内存镜像(Ememory mirroring)、内存热备(rank sparing)、内存等级保护等高级功能;最大支持≥18T内存容量,最大支持≥3200MT/s工作频率;支持RDIMM、LDIMM、BPS;支持主流厂商内存颗粒;5.可选支持最大≥50个标准硬盘槽位,可选支持SAS/SATA/NVMe接口,可选支持NVMe SSD全闪配置,可选最大支持≥24个U.2 NVMe前置硬盘;可选内置最大支持≥两个110/80mm PCIE x4 M.2及两个SATA M.2,可选最大支持≥两个MICRO SD,板载支持最大≥4块2.5”SATA硬盘。配置≥4块2.4T SAS 2.5 10K;6.RAID支持 主板集成SATA RAID控制器,支持RAID 0/1/10,本次配置高性能SAS RAID控制器,缓存≥2G;7.配置≥4个千兆电口;支持OCP网络模块; 支持标准1Gb/10Gb/25Gb/40G/100Gb以太网络模块;8.I/O扩展槽以及扩展模块配置 最大支持≥19个PCIE插槽(含1个热插拔OCP槽位);9.支持≥4个双宽GPU、≥8个单宽GPU,提供电源接口;10.电源模块 配置≥2个1300W电源(铂金),支持N+N冗余,支持可选钛金级别;11.最大支持≥12个冗余热插拔风扇(双转子)。由风扇控制器、风扇,独立风扇控制;采用双转子大尺寸风扇,支持免工具热插拔维护。风扇转速自动调节,对节点透明;风流向前进后出;具备防回流设计;★12.提供服务器管理软件,需满足主流厂商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及多芯片架构设备的统一管理,确保本次采购产品所有设备实现统一平台监控;支持对于服务器带外BMC密码托管,实现定期按照规则进行修改,确保服务器BMC密码的安全性;需支持纯带外/PXE/带内方式裸机部署服务器,实现服务器快速上架;管理软件支持部署在海光及鲲鹏处理器平台并支持麒麟及统信操作系统兼容;支持备件的统一管理,涵盖整机及备件信息的详尽记录,实现对服务器及资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需求,帮助用户提升运维效率(提供功能截图证明,未上传或上传错误的按废标处理);★13.支持服务器全方位性能监控 ,包括CPU利用率、CPU温度、磁盘介质错误、电压、内存使用率、SWAP使用率,内存及SWAP使用明细;TCP重传率及套接字个数;UDP连接数;文件句柄使用率及文件句柄数;硬盘读写次数及读写时速率;出入风口温度;风扇转速及风扇占空比;分区使用率及分区未使用量;网络发送速率、接收速率等,运行时长、系统进程数等。(提供功能截图证明,未上传或上传错误的按废标处理);★14.所投产品通过增强级IT产品信息安全认证,检测标准:《信息安全技术服务器安全技术要求和测试准则》,提供相应认证证明,未上传或上传错误的按废标处理;15.集成系统管理芯片,支持IPMI2.0、KVM over IP、虚拟媒体等管理功能;支持提供原厂服务器管理套件;16.remote debug可带外进行debug,不用使用ITP工具;可实现风扇、背板功耗监控;17.支持TPM、TCM安全可信模块;★18.服务:供货时采购单位对产品进行检验,如与投标文件参数不符,拒绝接收。(报价包含安装调试过程中过所需要的所有配件、附料及线材,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中标供应商需安排专人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排技术人员负责上门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五年免费整机硬件保修,工程师上门服务,需提供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五年(或五年以上)售后服务承诺,报价时上传电子卖场; |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