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昆高速公路改扩建铅山互通连接线至鹅湖大道工程项目临时道路
项目编号:****(试) |
发布时间:**** 14:35:00 |
发布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
公告 |
公告标题:铅山县**** |
公告内容: |
竞争性公开谈判公告 致(分包商): 根据工程施工需要,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铅山县**** 1、工程名称: 沪昆高速公路改扩建铅山互通连接线至鹅湖大道项目临时道路工程 。 2、 建设点: 江西省上饶市**** 3、 计划工期: 1月(30日历天)。 4、 招标范围: 临时道路工程队伍1个 。主要形象工程量: 临时道路 工程施工等。 5、中交招采网售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8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 6、中交招采网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 2025 年 9 月 2 日 17 时 00 分。 7、响应性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8、下载公告附件及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中交招采网“三链”交易共享平台”(以下简称“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 9、公开谈判包件招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含税总价)****.78元,不含税限价(总价)****.16元,税率 9 %,招标人对清单细目制定限价的,清单细目及总价均不能超限价上限。 10、谈判地点:中交招采网。 11、协作单位应在分包合同签订前按要求提供成交价4%的履约保证金。连续三年获得中交集团信用评价红名单的协作单位免缴承接新任务的履约保证金;获得中交集团信用评价红名单的协作单位(连续三年以下),免缴承接新任务的履约保证金50%;获得A级信用评价的协作单位,免缴承接新任务的履约保证金25%。 12、中交招采网电子采购交易实行有偿服务,中标分包商须按照如下标准缴纳系统有偿使用服务费: 1) 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中标金额分档计费,标准如下: (1)100万元(含)~200万元:100元/次; (2)200万元(含)~ 1000万元:500元/次。 2)支付时限及不及时缴纳后果: (1)中标主体需在中标结果发布后 10天内完成费用缴纳,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费用缴纳;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中标主体,系统将限制签订合同,采购主体可根据需要重新组织采购;涉事中标主体一年内发生1次的,将纳入公司重点关注名单,累计发生 2次的,将纳入公司“黑名单”。 3)支付流程: (1)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向中标主体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4)费用查询: (1)中标主体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5)在线支付: (1)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6)发票开具: (1)支付完成后 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中标主体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届时请贵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谈判。 联系人姓名: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