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 |||||||||||||
日照嘉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煤系统防爆改造项目谈判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建材集团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投标截止前提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招)-4801 2、项目名称:日照嘉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煤系统防爆改造项目谈判采购 3、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4、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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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 |||||||||||||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 |||||||||||||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商需具备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备:防爆电气设备安装、维修工程实施等相关范围;能够出具防爆改造合格证。 (2)持有有效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三级及以上资质。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和执业证书。 2、投标方应提供近3年完成的煤系统防爆改造(包括60堆场、脱硝)相关类型工程和项目业绩表1份及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往来银行流水证明或发票)。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3年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4、其他要求:(1)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供应商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包括中央和各地方财政部门作出的处罚,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禁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不得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 6、本项目不接受挂靠单位参与,一经查实,响应文件作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获取时间:**** 00时00分至**** 09时30分 | |||||||||||||
(2)获取方式: 线上 | |||||||||||||
(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 | |||||||||||||
四、响应文件递交 | |||||||||||||
递交截止时间:**** 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时间:**** 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线上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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