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点击登录查看眼科器械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眼科器械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2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00,000.00元;
采购需求:(干眼检测仪1台、眼用超声雾化器1台;具体详见“第三章 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备案)证明文件;所投产品须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证明文件。且均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辽宁省沈阳市****)
方式:现场领取。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2、授权代表购买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购买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4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递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辽宁省沈阳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戎、王亚男、许帅宏、芦玲玲、李馨悦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