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红河县县城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及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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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设计施工一体化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资金来源: | 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不足部分地方自筹 |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 | 是 |
所在交易平台: | 红河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 | 文件获取结束时间: | **** |
文件获取地点: |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17时00分至****17时00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 | ||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 (一)银行转账 (二)银行保函 (三)投标保证保险:应符合《关于在全省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云建建〔2020〕65号)、《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落实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制度的通知》(云建招〔2020〕116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接入电子保函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发改平台建管〔2021〕1152号)的相关要求。 | ||
文件获取方式: | 下载 | ||
文件获取要求: |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17时00分至****17时00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 ||
投标人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照; 2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如不具备的,可组成联合体) 2.1设计要求:满足以下三项中其中一项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与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与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2施工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与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人员要求: 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的在职人员;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在职人员;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组其他主要施工人员不得低于招标文件中“人员配备表”的要求;设计人员除设计负责人外,还需包含给水排水、环保、电气和结构等设计人员。 以上所有人员均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和投标人近半年内至少任意1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纳证明材料。 4业绩要求:无 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的原件扫描件。(成立不满1年的,只需提供财务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2023年后的审计报告应赋予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6信誉要求: 6.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作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6.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标时间前期间查询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 (2)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资质条件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本项目共同投标联合体协议书,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的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
备注: |
招标人与代理机构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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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6K69N69W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84877 |
联系人: | 李云豪 | 联系人: | 赵年顺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办公电话: | **** | 办公电话: | **** |
招标内容、范围、规模
标段名称:红河县县城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及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标段合同估算价: | 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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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规模: | 本工程总投资9754.7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408.30万元;更新改造红河县县城内老旧、漏损管网34.17km,管径DN50-DN300;对红河县1万余户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对红河县109.4公里供水管网设置分区漏损计量监测装置,压力在线检测设备、压力调控设备等;建设智慧管理供水管网系统一套。 1 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结合城市更新对红河县县城内老化、漏损、管径偏小管段进行更新改造,更新改造总长度约34km,管径DN50-DN300。 2 供水管网分区计量工程:对红河县县城设置三级DMA分区,在分界线与供水主管的交叉点上设置远传电磁水表,并设置远传压力变送器、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红河县城区所有用户现状人工读抄的机械表(包括大用户)全部更换为可远传集抄的水表,更换水表16500户。 3 供水管网压力调控工程:以供水支管为单位设置压力变送器,在主管及减压水池配备调流调压阀站并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4 供水管网智能化建设工程:建设集控及调度中心建设,包括硬件系统、通信系统、管控一体化软件平台建设、网络安全系统等。 | ||
招标范围: |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及后续服务,并配合完成各阶段设计有关报批、审批工作;与本项目有关的相关材料设备采购;设计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等。具体以实际总承包合同为准,招标人有权对发包范围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