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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医药大学捐赠平台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 全部类型 2025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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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捐赠平台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点击登录查看捐赠平台升级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预算金额:24.8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24.8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点击登录查看捐赠平台升级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点击登录查看捐赠平台升级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 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 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为符合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 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 财库〔2020〕46号附 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 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 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 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 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5)参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精神,本项 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08月 27日 16时 00分到 2025年 09月 03日 16时 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通过电子邮件(****@shzfcg.cn)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9月 17日 09时 3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点击登录查看捐赠平台升级项目 预算金额:24.8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同预算 采购需求:点击登录查看捐赠平台升级(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 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相应规定为准)。 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 15天内系统部署上线 二)、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 供应商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获取招标/招标文件登记表(邮件获取) 2、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投标并满足上述条件的合格投标人,供应商携带上述报名资料复印 件一套,在上述时间段内至代理公司进行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报名(****@shzfcg.cn)、 领购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售价:¥500.0 元,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供应商同时发售 招标文件。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 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投标人须保证登记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 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单位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 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单位承担。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环节对潜在供应商部分证明资料的审核系招标人为便于后续采购活动开 展、减少无效投标响应的前置服务,该服务不属于前置资格审查,该服务产生的建议不影响 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活动的权利,正式供应商资格审查按法定程序进行。 3、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5个工作日,有效期至 2025年 09月 03日止。 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若决定放弃投标的,请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 1天以书面或 邮件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如上述日程安排发生变更,以招标机构发出的书面变更通知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上海市****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 380号 11楼 联 系 人: 付荣 电 话: ****-8004 电子邮件: ****@shzfcg.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信息来源: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biddingBulletin/****/c0f607c37aca43f39462b8ed26de799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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