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县一河两岸城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对陵水和平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内容为拆除原有摊位、铺面隔墙、管道、地面面层及排水沟、部分外立面铝板、外墙。重新建造台面、布置商铺区域、增加灯具照明、排水设施、通风设备、外立面门窗、外立面造型等。
二、控制价
控制价为21,174.99元。
三、工作范围及内容
以我司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完成陵水县一河两岸城市****
序号 | 项目名称 | / | 测绘内容 | 单位 | 工程量 | 备注 |
1 | 陵水县一河两岸城市**** | 竣工规划验收测量 | E级GPS控制点 | 个 | 3.0 | 总建筑面积13045.2㎡ |
验测平面位置 | 4边/栋 | 4.0 | ||||
验测高程、高度 | 栋 | 1.0 | ||||
规划面积测量 | 千平方米 | 4.8 | ||||
1:500地形图 | 幅 | 1.0 |
备注:检测内容及工作量不得低于附件内容及工作量。
四、质量要求
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竣工规划验收测量服务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竣工规划验收测量服务质量控制标准,竣工规划验收测量内容及成果须通过我司认可。
五、工期要求
总工期7日历日,参选单位在收到相关资料后的7日历日内完成陵水县一河两岸城市****
六、合同主要条款
(一)中选价为合同固定价。本合同为包干价合同,包含竣工规划验收测量服务费、人工费、交通费、材料费、税费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所有费用。无论甲乙双方或第三方原因,导致在乙方提交测量成果文件后仍需对本项目进行补充测量,乙方仍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测量工作,且后续补充测量工作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包干价款内,甲方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二)付款方式: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乙方完成陵水县一河两岸城市****
(三)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和行政主管部门完成竣工规划验收测量服务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认可工作。
(四)服务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因乙方原因,无法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交工作成果时,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合同固定金额30%的违约金,并支付给甲方因此带来的损失,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六)乙方提供的成果不符合国家、省市、地方有关政策规定要求的,乙方须无条件对成果进行修改和完善,对甲方造成不利影响的,乙方须同时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拒绝支付任何费用。
(七)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任一义务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固定金额3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八)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如发生泄密事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固定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给甲方造成固定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七、资格要求
1.参选单位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参选单位须具备省级测绘地理信息局(或省级自然资源厅)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专业类别须包含工程测量)或省级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专业类别须包含工程测量)。
3.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4.提供关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至投标截止日的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5.提供关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认可本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文本或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八、中选承诺
参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之规定,中选候选人自知道其为中选人之日(即中选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第一日)起30日内,中选人须与采购人按比选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合同文本完成合同签订事宜,因中选人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拒绝与其签订合同。
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本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及认可合同文本或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九、无效报价条款
报价单位有以下任一行为或报价函有以下任一情况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1.询比采购报价函项目名称与本项目信息不符。
2.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按规定对询比采购报价函进行签字(或盖章),或公司未加盖公司印章。
3.询比采购报价函未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4.报价单位同时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询比采购报价函,或者在同一份询比采购报价函中对同一比选内容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并未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
5.询比采购报价函无工期内容、或工期不符合文件要求。
6.报价单位的报价超过控制价上限。
7.经核实在本次询比采购活动中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
8.不按询比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9.在资格评审中,询比小组认定报价单位的申请不符合询比采购资格条件。
10.不同报价单位的询比采购报价函相互混装。
11.询比采购报价函封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等必须加盖单位印章、签章,或应签字,或加盖骑缝章的内容未按规定加盖印章、签章或签字。
12.询比采购报价函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3.经审查,报价单位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
十、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组建,由3名询价小组人员组成。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旅游岛开发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十二、评审标准
(一)本次询比采购采用“最低价中标法”评审。评审小组推荐所有有效报价单位为中标候选人。若报价少于3家,作废标处理,需重新询比采购,若有2家及以上单位报价最低且相同,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如项目建设单位在与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项目建设单位有权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如比选单位在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比选单位有权选择第三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项目建设单位在“旅游岛开发公司”微信公众号上进行询比采购结果公示,公示期1个自然日,公示期结束,建设单位通知中标单位后续签约事宜,不再另行通知除中标单位的其他中标候选人。
(二)评审小组发现报价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参选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报价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报价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小组认定该报价单位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询比采购报价函纸质版与电子版存储介质(U盘)报价不一致以纸质版为准。
十三、询比采购报价函及无行贿受贿承诺书的获取
使用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免费下载询比采购报价函、测量清单、无行贿受贿承诺书及中选承诺书。
十四、询比采购报价函递交方式
请意向单位在下载询比报价函后填写“参选回执(扫码下载)”,并于下载询比报价函次日17点前函复我司(盖章扫描版发至****@qq.com)。参选回执文件名称以“意向单位名称全称+询比采购项目名称”备注。
请意向单位于北京时间:****18:00前将密封加盖公章的报价函(含纸质盖章版正本的扫描件U盘)寄(或送)至以下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
感谢贵单位对本项目给予的支持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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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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