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点击登录查看劳务资质增项服务单位比选项目”劳务资质增项比选文件的澄清说明
致各潜在比选申请人:
我方于****发布的“点击登录查看劳务资质增项服务单位比选项目”劳务资质增项比选文件,需澄清更正以下内容:
1.原比选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与劳务资质相关的服务内容,如“劳务资质咨询”“企业资质代理服务”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开具至少3%增值税专用发票”。
现澄清变更如下:
1.原比选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与劳务资质相关的服务内容,如“劳务资质咨询”“企业资质代理服务”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开具至少3%增值税专用发票。”更正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信誉良好,有足够的资金和能力有效履行合同的企业,至少开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他事项不变,请潜在投标人自行联系招标人(联系人:罗工,电话****)领取澄清文件。
特此澄清。
06428
8月26日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