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承德(李家营)至平谷(冀京界)段水厂服务区工程 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JRJRJ-PJ****-SCZB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李家营)至平谷(冀京界)段水厂服务区工程劳务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承德(李家营)至平谷(冀京界)段水厂服务区工程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2881.39㎡ 。 2.2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楼、辅助用房、污水泵房、汽车修理间主体结构工程、装修装饰工程、电气工程、采暖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工作,采暖外网土建及管网工程,混凝土场地工程 。 (2)标段划分:此次招标内容为承德(李家营)至平谷(冀京界)段水厂服务区工程劳务分包,具体段落划分如下表: 段落名称 工程范围 施工内容 备注 承德(李家营)至平谷(冀京界)段水厂服务区工程劳务分包 综合楼、辅助用房、污水泵房、汽车修理间主体结构工程、装修装饰工程、电气工程、采暖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工作,采暖外网土建及管网工程,混凝土场地工程 综合楼、辅助用房、污水泵房、汽车修理间主体结构工程、装修装饰工程、电气工程、采暖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工作,采暖外网土建及管网工程,混凝土场地工程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 。 2.3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竣工验收时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通过验收。 a.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设计图纸及说明要求,各分项验收合格。 b.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说明和双方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组织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1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或选择中标人的方法。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通过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网址:scp.iccec.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9时2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请自行联系前往;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河北省承德市**** 联 系 人: 牛彪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163.com 网 址: 2025 年 0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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