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第21号令)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字发〔2006〕114号)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津北地(协)2025-002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予以公告,相关信息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津北地(协)2025-002号宗地位于河北区****
二、宗地使用条件
容积率≤2.5,绿地率≥35%,地上建筑面积≤13523平方米。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政府授权的城市更新实施资格,且须承担该地块所含的全部城市更新成本,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四、公告期
公告期限为30个自然日,时间为****至****。
五、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告期限内,符合购地主体资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本公告所列地块有意向的,均可持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文件向我局提出申请。
六、确定供地方式
根据国家及我市相关规定,经公告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经公告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单位地址:天津市****
邮政编码:300143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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