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医疗设备采购(不锈钢制品、转运救护车等)第1包澄清公告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医疗设备采购(不锈钢制品、转运救护车等)第1包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2)技术要求-第1包不锈钢制品主要技术参数要求中,关于部分参数约定“检测报告需包含送检产品图片”的,若检测报告中未包含送检产品图片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送检样品与投标产品保持一致,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予以认可。
注: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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