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航空物流枢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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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条调整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①和④、或②和④、或③和④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行业类市政行业(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工程设计专业类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09时00分整。
3、本补充文件-01号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样具有约束力,若与招标文件相矛盾时,以本补充文件-01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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