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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半导体封装产业园项目(EPC)

浙江湖州 全部类型 2025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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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半导体封装产业园项目(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安吉半导体封装产业园项目已由安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企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代建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以“评标委员会评标”与“招标人定标”作为相对独立的两个环节进行(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概算约8500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建安工程造价约80000万元,总用地面积约126亩,总建筑面积约115147.3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10654.5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492.8平方米)。本次招标项目为续建工程(不含已经施工部分,余同)。目前现场已经施工部分如下:目前临建工程施工完成;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基本完成;土方开挖占整体项目完成比例约75%,石方开挖基本完成 ;101(生产调度厂房)及103(芯片厂房)已出正负零,主体结构局部已完成至三层;104(动力站)完成筏板结构垫层,局部筏板钢筋已绑扎;103芯片厂房北侧雨水管、电力管、弱电管施工基本完成、路床整形施工基本完成,东侧路床整形施工基本完成【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建设地点:安吉县****

2.2本次招标范围:依据提供的初步设计资料及《发包人要求》,完成本次续建工程相应的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与管理,以及与之有关的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并按规定报送相应档案馆存档,协助办理各类证照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

2.2.1工程设计范围:中标人需根据本项目要求在所提供的初步设计资料及《发包人要求》的基础上完成本次续建工程的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各阶段报批后修改部分设计、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以及竣工图纸编制等所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工作内容。其中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包括总平面、建筑、结构(含钢结构)、抗震支架、专业机电、工艺管道、建筑电气、给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消防、建筑幕墙、基坑与边坡工程、弱电智能化、充电桩、装配式建筑设计、配套市政《含综合管线》、泛光照明、景观绿化、精装修、无障碍、标识标牌(如电力、交通标识标线、电梯及电梯装修、各楼层指示牌、景观、消防、地下室等所需的所有标识标牌等)、配电房电力设计、附属工程设计和其他设计专项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所有设计内容,并协调配合其他政府行业部门及入驻企业工艺设计工作。

2.2.2采购范围:包括本次续建工程初步设计图纸及发包人要求的材料和设备(含备品备件)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不包括建设单位另行采购的设施设备,需提供相关工作配合。

2.2.3施工范围: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本次续建工程全部建安工程内容(1、土建部分包括 :续建的土石方工程、部分桩基工程、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幕墙工程、按图纸所示的装修装饰工程;2、各单体内的机电安装及消防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包括 :空调系统、通风系统、工艺排风系统、特气体管道系统、消防系统(消防水泵房、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报警、极早期报警等)、建筑一般给排水、生产给水、生活给水、生活排水、生产排水、生产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纯水制备及输配系统、中温冷源系统、低温冷源系统、锅炉系统、蒸汽换热系统、低温热水系统、空压系统、工艺真空系统、建筑照明、公用工程配电系统(含充电桩等)、10KV变电站高低压配电系统、柴油发电机系统、UPS系统、弱电智能化(网络、电话、监控、门禁、综合布线系统)、各公用工程自控及FMCS系统、数据中心、电梯及洁净电梯工程;3、室外工程包括 :室外管架、室外管网、道路、围墙、大门、室外照明、景观绿化工程;4、110KVA变电站及109号空压站仅完成土建、基本的装饰装修、一般机电和消防工程。)的施工及整体项目(含前期已实施部分及本次续建部分,余同)的验收交付,包括整体项目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相关准备工作及开竣工手续办理等。

本项目初步设计由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完成。

2.2.4工程总承包管理: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本次续建工程整个项目的总承包管理工作,包括 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风险、进度、质量、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沟通与信息、合同、项目收尾等的所有管理工作。

2.3计划工期:400日历天。

2.4最高投标限价:柒亿捌仟捌佰肆拾万叁仟贰佰玖拾壹元(¥:****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其对应的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方或施工方均可。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本项目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的任一方)完成过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在40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6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③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项目类型、项目规模等评审因素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为准,如出现载明信息不一致时,认可优先顺序为竣工验收资料、合同、中标通知书。如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③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项目类型、项目规模等评审因素,需另行提供立项文件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等能体现项目类型、项目规模等评审因素的相关文件。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只能兼任其一)。如联合体投标,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同时提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主要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3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 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123.153.1.133:42260/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余同)为****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42260/TPBidder/memberLogin)。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湖州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13819260700

7.2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顺福商务中心3幢1001室、1002室、1003室

联系人:卢工、李工

电话:****、0572-8073881

7.3安吉县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 ****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

8.其他

8.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8.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3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至****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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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pdf

附件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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