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新型环保建筑垃圾废渣处理再利用项目(二期)(二包)二次 |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监督机构 | 华亭市城市管理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华亭市城市管理局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750.000000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分散采购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采购新型建筑垃废渣、建筑垃圾、尾矿废渣、煤矸石等粉碎加工生产线设备一套。(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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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 | 750.000000万元 | 施工 | 查看详情 |
标段名称: 新型环保建筑垃圾废渣处理再利用项目(二期)(二包)二次001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65086Y-****-000009-9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为多证合一的,仅须提供营业执照)和开户银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资金凭证);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2年3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 (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政策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 标段内容: 采购新型建筑垃废渣、建筑垃圾、尾矿废渣、煤矸石等粉碎加工生产线设备一套。(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