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新区海峡两岸信息技术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 AI智能装备配套产业园项目已由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赋码(2507-33****-67823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绍兴市****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约18000 平方米(约 27 亩),新建总建筑面积约 4950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约 45300 平方米,包括产业用房 38550 平方米及配套用房6750 平方米;地下建筑4200 平方米以及绿化、道路、管线等配套工程。本项目建安造价:约18029万元。
2.3 工程类别:招标代理、标底编制。
2.4 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招标范围:工程施工、监理、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如需)、设备及大宗材料采购及与本工程相关全部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工程量清单编制、标底编制、工程量调整核算等造价咨询服务。
2.5招标估算价:约35.9516万元(其中招标代理费用约20.7387万元,造价咨询费用约15.2129万元)。
2.6 咨询服务期: /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 服务质量:优质服务。
3.1服务费计费基数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各标段施工中标价累计金额为基准计算为准(不含预备费、暂列金额),造价咨询服务费以审定后标底价累计金额为基准计算为准(均不含预备费、暂列金额)。列入暂估价的工程、设备、材料部分另行招标的,不再另行列入招标代理服务费和造价咨询服务费的计费基数;由甲方单独委托实施的电力、自来水等相关配套工程均不列入计费基数。监理、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如需)、设备及大宗材料等采购及与本工程相关全部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用不再单独另行计取。若项目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的,不再追加中介服务费。
3.2 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费率*60%、造价咨询费参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收费标准价*40%的标准,分别作为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在基准价的0%~5%(含上限、下限)有效范围内下浮。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建安工程造价18029万元:0---100:100×1.00%=10000.00元;100---500:400×0.70%=28000.00元;500---1000:500×0.55%=27500.00元;1000---5000:4000×0.35%=140000.00元;5000---10000:5000×0.20%=100000.00元;10000---18029:8029×0.050%=40145.00元;各项结果累计得:345645.00元;按60%计算得:207387.00元),按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标准计取;造价咨询服务费为(建安工程造价18029万元:0---100:100×3.60‰=3600.00元;100---500:400×3.30‰=13200.00元;500---1000:500×3.00‰=15000.00元;1000---2000:1000×2.70‰=27000.00元;2000---5000:3000×2.40‰=72000.00元;5000---10000:5000×2.10‰=105000.00元;10000---18029:8029×1.80‰=144522.00元;各项结果累计得:380322.00元按*40%计算得:152128.80元) ,按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标准计取。
3.3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含代理服务费及招标过程中产生的(除交易服务费和公证费)以外的所有相关费用。列入暂估价的工程、设备、材料部分另行招标的,不再另行列入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费基数。
3.4 造价咨询服务费:含收集资料、现场踏勘、进行调查、编制咨询报告文件、现场服务咨询费、资料增加成本费、后续服务、风险费、保险费、所有国家规定课征的税费、投标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自****(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代理合同和造价合同分开签订的,以后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施工中标价90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招标代理及标底编制项目(金额以施工中标通知书为准,同一项目不同标段的工程以各标段施工中标价累计金额为准)。只提供一个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施工中标通知书、招标代理合同及造价合同、标底编制成果报告盖章页(需同时盖有业主单位公章、编制单位公章及编制人员资格章,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复制件。如上述资料未体现业绩特征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加盖业主公章),必要时需提供原件备查。
备注:房屋建筑的定义为: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和农业建筑。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包括生产厂房、生产辅助厂房等;农业建筑则服务于农业生产。
4.2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土木建筑工程)(****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05月至2025年07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2025年05月至2025年07月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4.3 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在近二年内(2023年6月至2025年7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3)其他条件: /
4.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 不接受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至 2025 年 9 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下同),在点击登录查看(绍兴市玛格丽特商业广场西区1幢3楼)招标代理部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应提交的资料: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社保证明、资格业绩证明材料、企业在近二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自拟)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另须填写以下表格,以WORD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qq.com。
获取招标文件单位 | 法定 代表人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 | 联系手机 | 电子邮箱号码 | |
姓名 | 专业资质 | |||||
5.2招标文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交的资料核验通过后,招标人将电子招标文件发送给各单位。如出现同一家投标单位重复提交获取资料的,以资料提交的时间领先者为准。
5.3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元;招标文件工本费: / 元。
6.1 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2 开标时间: 2025 年 9 月 8 日 9 时 30 分,地点:点击登录查看(绍兴市玛格丽特商业广场西区1幢3楼)会议室。
6.3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地点为:同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①本项目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②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均可不参加开标会议。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需向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告知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若委派授权委托人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人均由投标人自行选择确定。
6.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
6.5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7.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地址:绍兴市****
联系人: 沈工 联系人: 陈骐
电话: **** 电话: ****
9.质疑投诉受理部门:绍兴袍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督审计部
联系人: 季工 电话: ****
招标人(盖章):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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