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要求,我公司拟对一批报废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予以公开处置,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竞买单位。
一、处置标的情况
宁德时代磷酸铁锂129.02KWH动力电池20块,宁德时代磷酸铁锂162.2KWH动力电池14块。
二、竞标底价
24.256万元。
三、竞标材料
1、报价函(格式自拟)。
2、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证明原件。
3、提供营业范围具备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的证明材料。
4、提供为新能源汽车退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规范条件企业(“白名单”企业)的证明材料或该类企业的授权材料。
注:以上材料需盖章且为必需提供的投标材料,没有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按无效竞标材料处理。
四、竞标材料提交
1、提交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正常上班时间)。
2、密封要求:以书面形式盖章密封,送至(或邮寄)我公司,逾期不予受理。外包装上须注明“点击登录查看34辆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报废处置项目”,没有盖章密封的不予受理。
3、提交地点:仁寿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特殊情况处理
1、若有效报价≥2家,按最高报价中标;若最高报价出现相同,则通过竞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2、若有效报价<2家,则采取竞价或议价方式进行。
3、中标人因种种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处置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最终报价由高到低顺延。若无竞价人顺延本项目按流标处理。
七、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在点击登录查看公交场站内在内展示,因生产经营需要,该批电池目前仍在使用,标的展示时间集中在****-****,且仅能展示部分电池,请竞价人自行前往踏勘(联系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
八、其它说明
1、符合公告要求报价最高者中标,报价不得低于竞标底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2、本次竞价标的因公交车运行需要,须以按车辆停用时状态进行交易,资料中的所列仅供竞价人参考,请竞价人自行到现场审鉴标的,若有疑问提前与我公司联系。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不得以标的实际移交时的质量、数量、规格、使用效果等存在差异而提出反悔。
3、竞价成交后,竞得人须在我公司新购更换电池到货后于两日内自行完成所有标的物的拆卸、托运、吊装、回收等工作,在拆卸、托运、吊装、回收等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税、费及相关风险、安全责任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4、竞得人报废电池完成后须向我公司提供报废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旧电池的信息、电池包数量、电池包编号、报废证明等。
九、结算方式
竞得人须在我公司更换完电池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款打入我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联系方式:张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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