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尖峰镇782县****
根据镇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工作需要,我镇拟委托评估机构开展位于尖峰镇防护林林木的价值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项目
对尖峰镇782县****
二、报名文件的编制、递交
(一)报名文件
1、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海南省财政厅备案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3、业绩资料证明;
4.承担评估事项人员情况表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5、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报名文件的提交:资产评估机构可将加盖公章的报名文件现场递交至乐东县****
(三)谢绝联合报名。
三、截至时间
(一)报名时间:****至****(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二)提交报名文件的,请确保截止日期前我镇收到文件,逾期未收到的,恕不接受报名。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五、特别说明
(一)机构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近 3 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文件)。
(二)从业人员中持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人数不少于5人, 且至少有2人有十年以上资产评估工作经验。
(三)资产评估费在评估机构完成评估工作后,按:关于海南省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琼评协【2024】8 号》文件收费标准,以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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