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
为持续深化工程造价市****
一、****起,全省范围内使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应执行2024版清单计价标准;非使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宜参照执行2024版清单计价标准。
二、****前已发布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建设工程,按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的相关标准规范开展工程计价活动。
三、实施指引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标准造价”专栏公开发布,执行日期同2024版清单计价标准。实施指引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建议,请向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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