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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园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意见征集(原标题:段园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公示)

安徽淮北 全部类型 2025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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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园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公示

《段园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已通过专家审查,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拟建设的段园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段园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安徽省淮北市****

二、排放要求

本项目废污水日均排放量5000m3/d,废污水年排放量182.5万m3/a,出水水质参照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化学需氧量≤30mg/L、氨氮≤1.5mg/L、总磷≤0.3mg/L、总氮≤12mg/L。

三、相关要求

1.淮北市杜集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应加大对受纳水体的水质监测和环境保护执法力度。

2.建设单位作为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论证报告》中各项水资源保护措施和风险防范工程措施,确保尾水按照既定路线排放,避免进入其他支沟支流。同时,要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强化非正常工况下废水应急处置措施。

3.加大节水力度,进一步提高中水回用率,有效减少入河污废水总量和入河污染物总量。

4.按要求安装水质、水量在线监测仪器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按规定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5.入河排污口的出口处应设置为明口排放,并设置观测窗口,便于取样和日常检查。入河排污口应设置明显的标志标识,并建设安全防护设施及应急处置设施。

6.入河排污口正式投入使用前应履行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7.若本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排放方式、排放总量和主要污染物种类及排放浓度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四、公示时间和反馈方式

公示时间:****至****(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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