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管理人员、保洁员、绿化养护员、日常维修人员、上下水设施维修人员、电力维修人员、锅炉工。
2、工作内容
(1)室外保洁面积101532平米;室内走廊楼梯11446平米;
(2)厕所清扫64个,面积2239.7平米;
(3)生活垃圾、杂草、树枝、树叶等垃圾外排(市政府指定排放点);
(4)全校范围内楼堂馆所、办公桌椅、门窗锁具等日常维修;
(5)上下水管道、浴池燃气锅炉及供水设施设备的养护和日常维修;
(6)负责全校空调的维修保养工作;
(7)负责全校照明及电源维修;
(8)门厅及一楼走廊玻璃擦拭;
(9)浴池、理发店经营、管理服务。
3、校内各楼内清扫面积统计表
名 称 | 层数 | 走廊面积 | 卫生间面积 | 总面积 |
1.办公楼 | 5 | 2008.8 | 421.2 | 2430 |
2.学生公寓(一) | 6 | 1075.5 | 556 | 1631.5 |
3.铁工实训楼 | 2 | 254.5 | 121.5 | 376 |
4.后勤楼 | 2 | 125.6 | 21 | 146.6 |
5.信息楼 | 2 | 125.6 | 21 | 146.6 |
6.产教融合中心 | 5 | 4835 | 745 | 5580 |
7.培训中心 | 6 | 1969 | 100 | 2069 |
8.培训食堂 | 2 | 200 | 20 | 220 |
9.学生公寓(二) | 6 | 852 | 234 | 1086 |
总 计 | | 11446 | 2239.7 | 13685.7 |
一、卫生保洁相关要求:
1.清洁卫生服务总要求
(1)全天候保持所有工作区域干净整齐、无异味。
(2)每日对院区内的垃圾桶及时清扫清运外排。
2.卫生间清洁标准
(1)卫生间要求洁净、无污渍、无尘土;玻璃镜面保持光亮,无水点、水渍;台面、洗手盆、水龙头要求无污物、无水渍、无杂物,清洁光亮;卫生间空气清新无异味;发现卫生间内各类设备损坏及时报修;卫生间备品及时补充。小便池要求保持干净、无黄垢、无杂物;排水箱要保持无水迹、无灰尘。地面保持干净光洁,边角无杂物、无污迹、无水迹。瓷砖墙面、隔断板、隔断门要保证无污迹、无尘土、无纸屑。排风口、灯罩、天花板保证无尘土、蛛网、无污迹。
(2)垃圾及时清倒,不得过半,垃圾袋及时更换,垃圾桶及桶后墙面要保持干净无污迹。确保每日清洁保洁的情况下,定期(不少于每周1次)对墙面瓷砖、墙面石材、卫生洁具、镜子等部位进行养护,确保表面光洁无污渍。
3.走廊的清洁标准
(1)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地面、墙面干净无污渍、无痰迹、踢脚线完好无损、走廊无杂物,壁画、指示牌、灯具等无破损现象。
(2)垃圾桶干净,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3)保洁人员需要每天不间断的对工作范围巡视,时间间隔不超过30分钟。
4.校园范围内的外保洁(所有室外空间)由乙方负责。
5.其他注意事项
(1)雨雪天气应对地面进行有效防护,加大清洁力度,及时清除地面积水,确保地面干爽,无雨雪及污渍残留,如清扫过程中需要使用机械器具,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对分担区内照明、空调、电梯等设施进行监督管理,做到随手关灯,节约用水、用电。
(3)遵守相关管理制度。
二、对设施设备维修方面的要求
1、日常维修项目及要求
范围:负责全校办公家具,学生桌椅、床箱、门窗、锁具、空调的维修。
(1)宿舍
门:门锁、门划、门拉手、门玻璃、门合页、传动器;
更衣柜:门、锁、拉手、合页;
窗:窗玻璃、窗锁、窗划、窗滑道、执手、窗合页、传动器、纱窗;
卫生间:隔断及隔断门(超过保修期以外部分)、拉手、合页、走廊门窗;
床:螺丝松动、床体部件损坏、脱落。
(2)教学楼
门锁及执手、传动器、窗、窗执手、窗滑轮、学生课桌椅、讲台讲桌、窗帘及滑道、排椅桌面、地脚、椅子轴;
办公及实训室等场所桌椅、门窗、窗帘及滑道维修;
校内所有空调保养、维修。
要求:做到主动、自觉、及时,经常进行巡视检查,每周要进行不少于一次全面巡查,接到维修任务后,要及时给予修理,不得拖延时间。认真填写报修单,配件缺失及配件不好使的及时更换配件,对损坏严重已无法维修的及时上报更换新的,维修完毕请维修申请人验收并签字,维修质量达到行业标准。
2、上下水维修项目及要求
(1)日常锅炉保养、检炉、压力表、安全阀、供暖管线等检测;泵房维修监测;开水罐、燃气锅炉蒸汽管道、上下水管道疏通、维修由乙方负责,费用由甲方负责。
(2)化粪池下水井清理工作,乙方应定期巡查,发现化粪池已满需要清掏时,及时上报甲方,由甲方负责联系清污车,并现场安排组织清掏,乙方应全力配合。
(3)自来水上水管路维修;常用小水暖管件维修更换;水龙头、水箱(小)等零星小物料更换。
(4)大、小便池感应器维修(及时联系维修厂家进行维修)。
(5)水泵房、锅炉房主体、蓄水池设施设备日常维修。
要求:
(1)乙方应加强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工作期间不饮酒,不脱岗,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谨防误操作,杜绝安全隐患,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如发生人身伤亡等各种事故由乙方负责。(电力、锅炉、管道、二次供水、饮水需至少各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锅炉工需持证上岗,有交接班记录。
(2)乙方应配一名查水表人员。每月水费发票、燃气费发票由乙方进行登记,报学校后勤处审批,确保节能。开水房有专职人员进行保洁,按学校要求按时开关门,并确保学生安全用水。
(3)配合后勤处迎接上级职能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并协助办理各种证件。
(4)蓄水池日常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放假前的整体清理消毒并检测由甲方负责。蓄水池漂球乙方应配备专职值班人员。
(5)蓄水池及开水房工作人员乙方需提供具有健康证。
(6)协助直饮水设施设备厂家日常维护管理。
(7)如遇抢修工程,物业公司负责人必须到场。
3、电力维修项目及要求
范围:负责全校照明及电源维修;变配电设备的维护及实验(变压器、高压柜、低压输出柜);绝缘工具定期检测。
(1)宿舍
宿舍内灯管、灯具、墙壁开关、插座、配电箱空气开关;
配电间设备(包括开关柜维护,限电系统维护)。
(2)教学楼 实训楼
教室内灯管、灯具、墙壁开关、插座、配电箱空气开关;走廊灯及开关;卫生间灯具及开关。
(3)食堂
教工食堂和学生食堂灯管、灯具、墙壁开关、插座、吊扇、配电箱空气开关。
(4)培训中心
灯管、灯具、插座、走廊吸顶灯、空调、热水器。
(5)路灯维修、乙方配合甲方电缆损坏应急抢修。
(6)校内各处的空调,协助厂家维修。
要求:
做到主动、自觉、及时,接到维修任务后,要求及时进行维修,不得拖延时间。认真填写报修单,维修完毕后,请报修人员验收并签字。电气设备定期巡检,认真填写巡检记录。
三、浴池、理发店经营、管理服务
1、托管方式:
甲乙双方商定在物业合同期内。甲方将校内浴池、理发店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水、电费按实际使用按学期支付给甲方,由后勤服务中心代表学校师生定期不定期对浴池、理发店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2、浴池及理发店经营管理要求
(1)乙方负责办理卫生许可,配合接待上级卫生防疫部门的督导检查等相关事宜。
(2)乙方必须保证浴池水源质量,每年向甲方出具技术监督部门水质及相关检验报告。
(3)乙方负责水、电、设备维修、管理和服务人员工资及卫生防疫等方面产生的费用。
(4)浴池、理发店开放时间7:00-22:00,收入归乙方所有。学生洗浴单次价格不得高于5元,理发单次价格不得高于20元。
(5)乙方聘用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道德高尚、遵纪守法。必须有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意识,必须取得甲方的认可和信任。甲方提出的换人要求乙方要积极配合。
(6)乙方在托管期间,对浴池进行装修改造时,装修方案必须取得甲方同意。装修、装饰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协议终止时装修装饰保留现状移交甲方。
(7)乙方在托管期间出现烫伤、摔伤、传染病、重大伤亡,以及劳动纠纷等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8)严禁在浴池内从事与洗浴、理发业务无关的其它服务,严禁售卖任何食品。出现不听从指挥、劝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9)浴池、理发店禁止对校外人员和校内退休职工开放。
(10)乙方应加强浴池、理发店安全管理,防火防盗,节假日应有人值班。
(11)乙方负责传染病、疫情等防御工作。
(12)浴池、理发店内部维修由经营方负责,物料费由经营方负责(地砖、墙砖、淋浴喷头、管路、更衣柜等)。
(13)中标物业负责对浴池及理发店进行全面的装修改造,所产生费用物业负责。
四、所有报修项目,凡属于甲方外委施工项目,在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造成损坏的,由施工方负责维修和更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 2.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上传或无法按时解密或无法最终报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须同时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