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 |||
---|---|---|---|
项目名称 | 儋州市****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 | 项目类型 | 工程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金来源 | 其他 |
项目概况 | 为有效推进推动儋州市**** | ||
公告名称 | 儋州市**** | 公告发布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南招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儋州市人民政府网》、《粤采易》、《粤海水务阳光采购平台》 |
公告开始时间 | **** 00:00:00 | 公告结束时间 | **** 00:00:00 |
公告附件 | |||
招标段/包 | |||
标段/包名称 | 标段/包编号 | **** | |
报价方式 | 采购控制价(元) | ||
评审办法 | 开启形式 | 线上线下同步开启 | |
投标/响应文件 | 线下递交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金额(元) | 10000.00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 否 | 联合体投标 | 是 |
工期(天) | 40 | 工期说明 | 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项目主办部门书面通知为准。 |
招标/采购范围 | 项目概况:本招标工程内容为招标图纸及招标清单的所有项目,覆盖大成镇、西联片区**** |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 3.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 ||
质量要求 | 5.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 5.2 因工程质量不合格导致返工的,其返工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同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3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并按甲方的要求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竣工资料,甲方自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验收意见,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返工维修,直至甲方验收合格为止,返工维修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的,需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 5.4 本工程保修期为 1 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保证乙方严格履行保修义务,甲方在结算支付工程款时扣留合同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 保修期内,乙方对工程质量、缺陷等问题承担无条件保修责任,出现保修事项时,乙方须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 7 日内维修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由于乙方提供设备本身的设计缺陷、制造缺陷造成的故障,即使保修期已届满,乙方仍应免费负责修复。若乙方未按前述约定履行保修义务的,或维修两次仍未修复合格的,甲方可自行委托第三人进行维修,维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如有)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 08:30: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17:00:00 |
质疑截止时间 |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 | ||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 **** 10:00:00 | 开标时间 | **** 10:00:00 |
文件售卖开始时间 | **** 08:30:00 | 文件售卖结束时间 | **** 08:30:00 |
文件获取地点 | |||
开标地点 | 海口市**** | ||
招标人信息 |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南儋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儋州市 |
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联系电话 | **** | 电子邮箱 | ****@guangdongwater.com |
代理机构信息 | |||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