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切换]
关于我们

“清远市****

传达范围:清远市****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 标人”)。

一、各潜在投标人,现对商务评审部分第二点作出如下修改:
原文:
供应商自****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承接过同类项目施工(水利类工程)业

绩进行评分(有效业绩的时间认定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15.0分)
现修改为:
供应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承接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进行评分(有效

业绩的时间认定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15.0 分)
若本澄清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 标人应优先阅读该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 文件执行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日期:2025 年 8 月 29 日

1

模拟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