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限价):300000 元)
包1
包合计: 3000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采购目录: 财务服务 -审计服务 -专项审计 需求描述: 需求内容详本项目“网上竞采文件”。 | ¥300000 | 1(项) | ¥300000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09:00
报价截止时间:**** 11:00
四、响应文件要求
1、文件必须上传:是
2、文件上传说明:
(1)供应商线上报价时须上传响应文件一份。
(2)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判依据。
(3)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应按照“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并扫描成PDF格式电子文档,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作无效标处理。
(2)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判依据。
(3)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应按照“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并扫描成PDF格式电子文档,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作无效标处理。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180 天
2、实施地点: 重庆市市辖区九龙坡区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税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相应发票,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金额50%的预付款;
2、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进行服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相应发票,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金额的50%。
2、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进行服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相应发票,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金额的50%。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4500元,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