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符合条件的国内鉴定机构均可申请。申请入册的鉴定机构鉴定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造价、工程质量、产品质量、房地产评估、资产评估、土地评估、保险公估、价格鉴证、机动车鉴定评估、会计审计、知识产权、声像资料、文书痕迹、环境损害等鉴定业务类别。
1.成立三年以上,有良好的业绩和纳税记录;
2.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资格和所属行业的资质证明或者备案证明;未实行行业资质管理的,须按照营业执照核准范围执业,相关执业人员应具备高级职称;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开展鉴定业务工作相适应的仪器设备。鉴定从业人员须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每个鉴定业务类别不少于三人,执业年限在三年以上;
4.三年内没有因与执业相关的行为被有关机关处罚或者行业组织惩戒等不良记录。
1.因执业、经营中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受到管理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处罚或者纪律处分之日起未逾3年;
2.机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出资人在执行经营中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机构或机构主要负责人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在接受本会委托过程中有拒不接受委托、拖延出具意见、乱收费、无故不出庭作证等不良记录的;
5.本会认为可能影响履行鉴定职责的其他情形。
(一)点击登录查看遴选鉴定机构入册申请表(见附件);
(二)专业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
(三)鉴定机构承诺书(见附件);
(四)有效的法人证明文件;
(五)有效的行业资质证书;
(六)执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七)机构收费标准(含可以降低的标准)及收费依据;
(八)机构使用的委托鉴定合同范本;
(九)其他能证明符合遴选条件的佐证资料。
报名截止时间为****。申报机构必须在规定的申报时限内提交全部规定的有关材料,逾期不予补报。
(一)请将上述资料汇编成册(用A4纸装订成册编写页码、目录)于****前直接送交或者邮寄至本会;同时将电子版材料(PDF版本)发送至****@126.com邮箱,邮件名称为“入册申请+机构简称”;
(二)本会严格按照选聘要求,通过书面审查及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聘资信度高、经营规范、收费合理、服务优质的机构入册;
(三)本会确定入册机构名单后,将在本会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未被选聘的鉴定机构所提交的材料恕不退还,本会将对所有材料谨慎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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