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江苏省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5年驻泰州某部“三个不相信”精神文化传承园建设工程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泰州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工 期:45天 4.质保期: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6.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款30%;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交发票、验收报告等结算材料,且支付合同的5%作为质保金,交至甲方账户,采购单位在30个工作日内结清剩余70%款项,银行卡转账方式付款。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届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7.本工程招标范围:本标招标范围包括2025年驻泰州某部“三个不相信”精神文化传承园建设工程,拆除工程、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等相关内容。 8.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9.最高投标限价:379722.57元(人民币),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三资企业/组织”指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组织、非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组织、非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组织,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为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或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或入股企业(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2024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需提供承诺书原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 6.投标人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7.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需同时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网”、“信用中国”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述信息查询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提供承诺函原件)。 ②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提供承诺函原件)。 ③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④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1月-2025年6月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高等院校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公章)。 ⑤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近三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提供承诺函原件); (5)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提供承诺函原件);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需提供承诺函原件)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投标人是工程项目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被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9.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提供承诺函原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www.plap.mil.cn)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网站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4: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江苏省 泰州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2.申领招标文件要求及方式: (1)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或中外合资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2)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包号;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qq.com。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08:00 (二)投标截止时间:**** 08:30 (三)投标地点: 江苏省 泰州市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 08:30 (二)开标地点: 江苏省 泰州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