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高县****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标段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高县****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点击登录查看 。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高县****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点击登录查看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高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2.2建设地点:沙河镇、来复镇、庆岭镇和罗场镇共4个乡镇实施。
2.3建设规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6万亩,主要实施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等内容。
2.4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补充资料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1项目名称:高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2.2建设地点:沙河镇、来复镇、庆岭镇和罗场镇共4个乡镇实施。
2.3建设规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6万亩,主要实施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等内容。
2.4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补充资料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近 /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 允许 √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 允许 √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23:00:00 至 **** 23: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5.1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0 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5.2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00: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ibin.gov.cn(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仅适用于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且应在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他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文件附件: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文件名称 |
---|---|---|---|
1 | 高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次)施工标段 | GAOSL****1 | (招标)(招标)第二次招标文件.ZBJ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