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新区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园项目一期四批次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审计)服务公开招选公告
发布时间:
**** 09:30:00
开标/截标时间 8 天 23 时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09:30:00
招选公告
为顺利推动三江新区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园项目一期四批次工程工作,按照项目工作安排和要求,点击登录查看决定对本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审计)进行公开招选,请符合本次招选要求的单位参与竞争。
一、招选项目的名称、内容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三江新区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园项目一期四批次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审计)服务
(三)工程概况:三江新区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园项目一期为EPC工程,合同建安工程费暂定金额54.17亿元,总承包单位为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工作安排,现对该项目分批次、分段容缺开展结算审核工作。
本次招选的范围为三江新区****
(四)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五)工作范围及内容:对工程造价和工程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审核工程造价(竣工结算金额)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审核施工合同和工程变更(含涉及造价变化的施工方案)、签证、索赔的执行情况;审核竣工图相对施工图变化的审批情况;审核竣工图的真实性(与现场是否一致);审核工程使用的主要设备、材料是否与签批报审资料和认质认价资料一致;审核竣工结算资料的审批、签批流程的完整性;审核竣工结算资料印证工程造价(竣工结算金额)的完整性;审核、统计施工过程违约金处罚和工程款中代扣代付应由施工单位承担费用的情况;根据甲方要求参与工程设备、材料价格的认质认价;甲方安排的与工程造价(竣工结算金额)和工程结算资料审核相关的其他工作等。
(六)服务期限:招选人采取各子项目分别移交方式委托参选人开展结算审核工作,乙方无条件配合,各子项目服务期限自首次收到结算资料起至审核结果确认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止,除受认质认价影响的工作外,其余工作服务期原则不超过60日历天。合同服务期限包含认质认价影响的时间,项目如有抽审、复审,乙方需配合完成抽审、复审工作,服务期相应顺延。最终服务结束时间由招选人指定人员根据项目审核情况适时调整。
(七)招选限价:竣工结算审核费包括基本审核费和审核效益费两个部分,其中:
1.基本审核费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18]141号文件)的60%计算后约为974682.00元。
2.审核效益费是按审减金额的3%计费(固定价,不参与竞争),按审增、审减品迭后的净审减金额×3%计取,品迭后净审增不收取审核效益费,即审核效益费=(送审工程造价-未纳入审核(审计)范围的金额-审定工程造价)×3%。
注:1.本项目的最高限价是指基本审核费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18]141号文件)的60%计费。
2.参选人仅对基本审核费进行报价,报价方式为费率;审核效益费为固定值3%(不参与竞争),具体格式详见第五章参选函。
3.参选人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也不得填报其他数值的审核效益费,否则按否决参选处理。
二、参选人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招选活动前三年内(****至参选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参选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截止到本项目招选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止到本项目招选公告发布之日,人民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情形,认定为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本次招选活动的参选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至参选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选活动;
(十)其他要求:1.****至参选截止时间具有1个已完成的建安工程结算送审造价在3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类竣工结算审核项目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结算审核(审计)证明材料复印件。结算审核(审计)证明材料中应包含送审造价、结算审定时间等相关信息,必须加盖合同协议书委托方印章或建设单位印章。业绩认定时间以结算审核(审计)证明材料中体现的结算审定时间为准。
2.参选人参与过三江新区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园项目设计、项目管理、监理、施工、造价咨询(估算、概算、预算的编制和审核(评审)、跟踪审计、全过程造价咨询、结算编制等)工作的不得参选。
3.参选人及拟派结算审核人员与被审核单位或者审核事项存在利害关系的不得参选。
(十一)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十二)参选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①在三江集团体系内的招选项目中,因相互串通投标(参选)被评审小组或评审委员会否决参选,且自认定之日起未满1年的。②在三江集团框架协议采购合作期内被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供应商,且自认定之日起未满 1年的。注:暂无存在以上情况的参选单位,本次招选过程中若有参选人因相互串通投标(参选)被否决参选的则将其纳入禁止名单。
三、获取招选文件时间、地点
(一)凡有意参加者,请按照招选文件要求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注册账号获取招选文件及其它资料。
(二)招选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四、参选文件的递交
(一)参加本项目的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递交经数字证书(CA)加密的参选文件(参选文件格式为*.TBJ)。
(二)公告发布时间及参选文件开启时间(开选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 **** 9 时 30 分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选时间): **** 9 时 30 分
(三)本次项目公告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发布。
五、参与单位注册及证书办理
(一)凡首次参加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招选活动的参选人必须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注册。参选人谎报瞒报信息的,招选人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
注册时填写所填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平台提醒短信,请认真填写。
(二)注册成功后,参与项目参选必须办理数字证书(CA)对参选文件进行签名、加密。目前可以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详见该网站公告《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相关事宜》。
(三)目前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试运行阶段,在标书编制时仅使用单位机构key(签章)。
六、异常情况处理
(一)不同参选人之间存在下载招选文件、编制或上传电子参选文件的电脑相同(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相同)、IP地址相同的,由评审人员根据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预警提示信息,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响应文件作“废选”处理并记入评审报告,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
注:不同参选人是指出现系统预警提示信息,且2家及以上预警单位递交了参选文件的预警参选单位;出现系统预警提示信息但仅1家预警单位递交参选文件的不属于不同参选人。
(二)对于上述异常情况将视为串标行为,招选人有权不予退还相关单位的参选(响应)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招选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邮编:644000
日期:****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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