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校方责任险采购
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校方责任保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完善校园风险防控体系,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按照《焦作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采购校方责任保险服务。现邀请符合资质的保险机构参与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校方责任险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资金:约人民币43550元。
(三)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四)采购内容:
附件二、投标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质
1.范围限定:根据教技装〔2015〕146号、教装备字〔2021〕53号、教资保〔2022〕27号、教资保函〔2025〕291号、教办资保〔2025〕208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公布 2024-2025 学年度承保机构服务质量评价结果的通知》文件内容,河南省公布的10家校方责任保险承保保险公司。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须含责任保险),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等。
3、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根据教育行业保险管理要求)
(二)专业要求
1.须提供经银保监会备案的校方责任险条款。
2.在焦作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需提供办公场所证明)。
3.近三年(三个学年年度)承保同类项目不少于3个(附合同及理赔案例)。
4.近三年(三个学年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的学年年度承保机构服务质量评价结果(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信誉要求
1.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核查。
2.近三年无保险监管重大行政处罚记录(附声明函)。
三、比选文件
(一)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投标商,请于****下午3:30前向我单位提交纸质比选文件,递交至学校评审室。
地址:焦作市****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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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二)参加比选投标商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并盖公章(一式两份),报价文件应包括但不局限下列部分:
1.投标商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2.保险服务方案(包含保费报价及对应保障条款等);
3.业绩材料证明;
4.其他证明材料。
投标商应提供以上相关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比选资格。
四、评审办法
我单位组建评审小组,按照公告要求对参与比选的投标商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商,依照保费报价、服务方案、业绩情况、保障条款等进行综合评价,总分排序第一的投标商为成交投标商。
另,如参与比选的投标商少于三家,本公告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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