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学年度课后服务
第三方培训机构遴选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双减”政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合肥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及部署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我校课后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以及其他综合实践活动(含非遗传承项目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选机构须已入驻合肥市瑶海区课后服务平台。
二、遴选原则
(一)自主申报:符合资质要求的非学科类机构可依据本公告要求自主向我校申报,并提交相应材料。
(二)公开公正: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培训机构均可参与,遴选过程公平公正,结果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益普惠:旨在丰富服务内容,满足学生个性需求,提升服务水平,彰显办学特色,促进全面育人。第三方机构参与应立足服务学生、服务社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不以营利为目的。
(四)动态评价:学校将结合管理人员、学生及家长反馈,定期对第三方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加强过程监管,建立完善准入与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三、资格条件
(一)第三方机构
1.资质合规:在合肥市注册的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以及其他综合实践活动(含非遗传承项目等)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选机构必须已入驻合肥市瑶海区课后服务平台。
2.信誉良好: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经营行为规范,信用状况良好,无违规办学或非法办学等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具有中小学课后服务经验者优先。
3.课程科学:具备核心课程和师资管理经验,至少拥有体育、艺术、科技、综合实践活动、非遗项目等特色课程类别中的一类品牌课程。课程思想导向正确,以发展兴趣特长为目标,内容设计兼具知识性、系统性和趣味性,配套材料(含教材)符合规定,能满足学生阶梯式、渐进式学习需求。不得使用境外课程。
4.师资健全:具备与所提供课程相匹配的专业师资队伍,确保授课服务及时、完整。进校师资须符合下述“第三方专业人员”条件。机构负责人需具备相应业务专长和从业经验。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须符合《安徽省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皖教基〔2021〕21号)相关规定。
(二)第三方专业人员
1.政治合格: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国守法。
2.品德优良:品行端正,具备良好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3.身心健康:具备组织、开展课程教育活动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
4.专业胜任:具备组织、开展课程教育活动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持有相应职业(专业)能力证明及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能证书、教练员职称证书、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等相应证书。外籍教师应持有《外国人工作许可证》。须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所列违法记录,有犯罪记录或其他严重不良行为者不予遴选。
四、申报材料
有意向参与我校课后服务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携带身份证复印件递交以下真实有效的资质材料(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培训机构设立核准书;
3.区级课后服务入库截图;
4.机构法人或委托授权人身份证明;
5.入校教师身份、资质、无犯罪(截至8月份)等相关证明;
6.课程设置相关材料(课程简介、实施方案、特色亮点、服务方式、收费明细等);
7.课后服务经验材料(在瑶海区或其他县区参与中小学课后服务的经验材料、相关行政机关颁发的荣誉证明等);
8.其他材料。
对拟安排进入校内进行服务的管理人员的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证明,以及专职、兼职教师数量及来源、管理安排情况、个性服务课程表、教材来源、合法性及公司财务运行情况证明等说明材料。
以上材料必须按照顺序整理提交,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否则不予接收。
五、遴选安排
1.材料送交时间:****(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材料送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德育处。
3.课程介绍环节:学校经初审后,将通知初选入围机构到校进行课程介绍(每机构限时约3-5分钟)。
4.联系电话:
李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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