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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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标的物 | 酒水采购项目(古井系列标段);酒水采购项目(口子系列标段);酒水采购项目(汾酒系列标段);酒水采购项目(长城干红系列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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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水采购项目 | |
古井贡酒系列、口子窖系列、汾酒系列、长城干红系列 注: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四个标段,兼投兼中。 |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人自收到需求单位送货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送至需求单位指定交货地点,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营业范围内须有酒类经营或预包装食品经营,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应为所投酒水品牌的生产厂家或一级代理或二级代理。(一级代理需提供酒水厂家授权证明材料,二级代理需提供一级代理的授权证明材料并提供酒水厂家授权一级代理的证明材料) 3.信用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的(下述第(1)项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下述第(2)项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4.其他要求:投标人为企业法人单位的须具有实缴注册资本、参保人员、生产经营场所三方面内容,且缺一不可。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①实缴注册资本证明材料:提供验资报告或者备注有投资款的银行缴款回单或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审核实收资本科目)或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天内从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能显示实缴出资额内容)或天眼查、企查查等APP能显示实缴资本信息截图;②参保人员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在职员工参保证明材料(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③生产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提供以企业法人作为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人为企业法人的房产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企业法人具有生产经营场所的有效证明材料 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不满足条件为废标。 | |
投标人提出询问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一次性提出,逾期提出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
投标截止时间 | ****上午12:00(北京时间) |
开标后90个日历日。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 |
投标文件正本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标明盖章的位置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
投标文件应当标明页码,必须装订,建议胶粘成册,投标文件密封在密封袋中,封口处加盖骑缝章。 | |
招标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酒水采购项目标段()投标文件 | |
寄送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投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