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电子化招投标(试运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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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招标采购效率,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从即日起学校10万元及以上未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采购项目实行电子化招投标(试运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电子化”招投标
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的项目,交由招标代理机构使用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生成电子招标文件,通过新点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上传,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潜在投标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业绩、人员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应将原件扫描件上传一并生成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上传,不再另行制作、递交书面投标文件。
二、实行“不见面”开标
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服务平台线上参与开标活动。
各代理机构及供应商在使用我校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致电系统运维方进行咨询。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
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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