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办案区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一、招标条件
本检察院办案区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6.571238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规模及工程内容:本工程包括房屋拆除工程、建筑与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屋面维修等工作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检察院办案区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检察院办案区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8)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9)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10)其他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从 2025年 09月 01日 10时 30分到 2025年 09月 05日 19时 00分 |
获取方式 | 线下领购 售价:500.00元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 09月 12日 11时 00分 |
递交方式 | 点击登录查看(府前中路 159号东凯集团负一层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5年 09月 12日 11时 00分 |
开标地点 | 点击登录查看(府前中路 159号东凯集团负一层会议室) |
七、其他
领购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法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被授权人身份证(若为法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乌鲁木齐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府前中路 159号东凯集团二楼
联 系 人: 钟丽英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信息来源:htt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