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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文物资源区域评估(第二期)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江苏南通 全部类型 2025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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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文物资源区域评估(第二期)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 月5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文物资源区域评估(第二期)项目

项目预算:199000元

最高限价:199000元,小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大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供应商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评估项目。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时间:****至****

地点:启东市人民政府网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9点30分(北京时间)

逾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三楼7号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三楼7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免收投标保证金。

2、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地址:启东市****

联系人:黄主任,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地址:启东市****

联系人: 高雪,联系电话:****

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

一、谈判文件由采购人解释。

1.供应商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谈判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谈判结束后针对谈判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谈判。

二、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网上公告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供应商由于对谈判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采购单位可视情组织答疑会。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投标文件构成

2.1 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价格标文件。供应商按“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3.谈判响应有效期

3.1谈判响应有效期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谈判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4.谈判响应有效期的延长

4.1在特殊情况下,于原谈判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谈判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或代理单位的这一要求而放弃谈判响应,同意延长谈判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谈判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四、报价准备

5.1资格评审结束后,供应商必须就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少报无效。

5.2投标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报价费用说明:报价应是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和提交完整的项目成果及后续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测费、调查费、劳务费、交通费、咨询费、差旅费、通讯费、食宿费、会务费、出版费、管理费、报告编制费、技术成果评审费、资料收集与分析、专家审查、成果验收、设施设备、利润、税金、保险、招标代理费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以及根据国家、省、市、项目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采购人无须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服务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

5.3最后报价将作为谈判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友情提醒: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20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

五、竞争性谈判程序简介

谈判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谈判小组的各轮谈判。在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最后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六、相关费用

7.1供应商承担参与谈判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2采购人不收取任何费用。

项目需求

一、项目需求

为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园区****

二、服务期限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上级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前完成,同时提交所有成果资料,供应商须无条件积极配合各项时间节点要求,通过增派技术人员、设备设施等方式按时提交相应成果。

三、评估范围: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具体详见附件。

四、提交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果)

完整的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文物资源区域评估(第二期)评估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文本、表格、相关图件、证明材料等。

注:以上最终成果的提交内容、格式以省、市主管部门的最新要求为准,提交成果的形式、数量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若采购人对本项目有后续要求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

五、质量标准

成交供应商对提交的成果信息的质量严格把关,提交的最终成果必须符合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在服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成交供应商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开展工作),且必须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并最终通过采购人的认可。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的内容、要求、质量标准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援,完成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项目(第二期),并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

六、安全与保密

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数据、资料等均需严格保密,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保密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除采购人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数据信息。如违反保密规定,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的相关法律责任

七、付款方式:本项目所有成果全部提交并通过主管部门备案后一次性付清合同款项(不计利息)。

八、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中标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中标价的10%,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中标供应商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2.中标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

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中标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中标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中标供应商另外补齐。

4.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自愿选择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替代履约保证金,也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第三方机构将根据《转发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通财购〔2023〕57号)和《关于深入开展南通市****

九、其他要求

1.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需使用的所有设备、设施、耗材等均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所需全部费用包含在报价内,供应商应对工作过程中需使用的设备、设施、耗材等有充分的准备,对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工作量予以充分考虑,成交后不能以任何理由拖延项目工期、降低项目质量或提出增加经费等不合理要求,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完成全部工作。

2.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采购单位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在同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为规范和促进本项目的正常实施和推进,需有序高效、安全稳定、常态化运行,供应商要有明晰的组织机构,成立独立的项目组,项目实施人员齐全,配备经验丰富的专职项目负责人、核心技术团队及技术支持团队,岗位职责明确,能高标准的实施项目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完成。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组成员。根据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无偿提供驻场技术支持、咨询等服务。

4.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全部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都包含在报价中。

5.在项目实施期间,成交供应商应遵守项目现场及采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无条件的接受采购单位的监督管理,对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通知采购单位检查,合格后书面报送采购单位备案。否则,采购单位可以进行处罚。

6.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好所有工作底稿及相关材料,并做好归档管理工作,以备查用。

7.供应商必须开展安全作业,应保尽保。如果发生交通、作业质量缺陷、或安全措施不全等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等事故的,其责任概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服务等知识产权、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设计权、版权等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等一切后果,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9.采购文件的有关要求只是对本项目的一些原则性要求,并不是详尽的要求,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方法进行相关工作,并对项目成果负责。在服务过程中如遇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发生修改、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如相关内容有相互矛盾,以高标准高要求为准。

10.供应商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规定。

11.采购人有权随时召集成交供应商相关人员就项目相关事宜进行工作汇报或开会讨论。

12.项目成果在核查等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成交供应商需对疑问部分再次进行详细核查及修改直至成果通过采购人和上级部门核查。

13.根据上级部门和采购人要求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任务。

14.采购人协助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基础资料,如基础资料不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补充调查完善。

15.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十一、成交原则:谈判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谈判小组的各轮谈判,在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最后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如最后报价有相同者,则采购人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20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

当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采购人也可依法重新招标。


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组织竞谈活动

1、成立竞争性谈判小组。竞争性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监管部门批准后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2、竞争性谈判小组的职责:

确认或者制定谈判文件;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审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投标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3、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的义务: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人、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监管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谈判程序、内容

谈判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谈判小组的各轮谈判,在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最后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如最后报价有相同者,则采购人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20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或超过第一轮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只有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各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如谈判小组认为最后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成本,涉嫌恶意竞争,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则有权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该供应商拒绝说明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说明,或虽有书面说明但仍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谈判小组有权取消其谈判成交资格,按顺序由最后报价次低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评委在认真审阅投标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

(一)谈判小组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

供应商资格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

(二)谈判小组对符合资格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

(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分包的,对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上述同类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8、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有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将根据信用评价结果按规定予以扣分或价格加成。

三、评定方法

谈判小组在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最后报价有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当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采购人也可依法重新招标。

(一)审查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

1、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

2、投标文件是否完整;

3、投标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4、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5、是否有计算错误。

(二)误差纠正

1、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3、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1、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响应报价超出预算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四)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出现:参加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及评审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如下情形时,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人有权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本次采购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投标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

四、成交通知

成交结果在启东市****

第五部分 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一、成交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方可履约,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人自行承担。纸质合同一式六份,采购人四份、供应商两份;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二、采购人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成交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采购中心、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三、采购人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成交供应商串通或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人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五、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详见第三章。

第六部分 质疑提出和处理

一、质疑的提出

(一)质疑人的身份要求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出的格式要求

1.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2.质疑函应包括: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质疑的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

(4)提起质疑的日期;

(5)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6)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质疑函需遵循的原则:

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

1. 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疑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

4.虚假质疑的处理

(1)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在江苏省范围内一年累计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供应商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价格标二部分组成。请供应商根据本谈判文件的要求在以上二部分中分别递交响应的材料。

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不能出现价格标)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竞谈承诺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参加投标,均必须提供本项材料,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四格式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

(5)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6)投标供应商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评估项目,提供合同。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8)其他(如有)。

注意:如涉及供应商名称变更、资质证书到期换证等情况,须提供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租赁合同需在有效期内。

二、价格标

(1)报价表:必须按附件六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按照附件七格式填写)(投标供应商根据真实情况按照评审标准中的要求进行填写;如投标供应商不符合条件的不用填写)

(3)其他(如有)。

注:以上文件必须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文件分两包密封:一包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一包价格标(每包内含相应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标明: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谈判响应文件名称(如:“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价格标”),密封袋封口处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第八部分 附件-谈判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

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承诺人名称(公章):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二 :

竞谈承诺书

点击登录查看

我们已收到你们关于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文物资源区域评估(第二期)项目的谈判文件,经仔细阅读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并作如下承诺:

1.我方愿意按照谈判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投标(投标内容及价格以投标文件为准)。

2.如果我们的谈判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义务。

3.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谈判文件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我方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同意贵方的评标办法及评分细则。

6.我方的投标文件自开标后60天内有效。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单位: 邮 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地址: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身份证号码:

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附件四: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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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全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地址:,特授权(姓 名)(职 务)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文物资源区域评估(第二期)项目的投标,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权转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注: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公章

附件五:

谈 判 报 价 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备注

1

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文物资源区域评估(第二期)项目

人民币大写:

小写:

完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谈判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谈 判 报 价 表(最终)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元)

备注

1

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文物资源区域评估(第二期)项目

人民币大写:

小写:

完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谈判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无需装订在材料里,加盖公章后带至开标现场填写。

附件六: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 期:

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格式自拟)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七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

质疑投标人: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投标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7. 对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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