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因工程建设需要,且相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决定对在建项目的 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凡符合条件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本次招标的项目为点击登录查看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施工,地点位于丰城市****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元
2.4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为3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二级(公路机电工程分项)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近5年内(到投标截止日止往前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已完成过一项交通信号灯工程或道路监控工程业绩或道路工程业绩内含有一项交通信号灯工程。【提供以下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如提供的业绩资料无法体现业绩产值或业绩要求的,需提供佐证材料。
3.3 信誉要求:①无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②最近3年(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下同)内工程施工中不存在重特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③在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未被评为D级;④最近3年投标人不存在重大合同纠纷;⑤最近3年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⑥最近3年投标人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⑦最近3年投标人未发生被业主单位责令停工、驱逐出施工现场的处罚;⑧最近3年投标人未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⑨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且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请于****至****(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正常报名)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同时进行符合性资格审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①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法人联系电话、邮箱)及委托人身份证明;③施工业绩(需要提供合同原件及佐证材料),并将上述资料复印加盖公章。前往点击登录查看二楼合约部获取招标文件。
4.2 凡符合条件已被受理报名的投标人,请及时通过邮箱下载招标人发送的招标文件(未能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9 时3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省宜春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http:****/)
宜春公路信息网(http:****/)
7.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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