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防灾减灾救灾消防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终止防汛防风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华侨经济区****
根据气象预报,台风“蓝湖”对我市影响趋于结束,海南省气象局已于****17时00分解除台风四级预警,根据《东方市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灾减灾救灾消防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于****17时终止防汛防风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单位按照《东方市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要求继续做好恢复期各项工作。
东方市防灾减灾救灾消防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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