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
澄清补遗公告
各投标人:
现对“玉溪市****”的招标文件作以下澄清说明:
本项目“玉溪市****”原发布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7.4.1款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银行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暂定中标合同价的5% 。
现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7.4.1款“履约担保”统一更正为: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银行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暂定中标合同价的10% 。
本澄清补遗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已发布的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补遗公告为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以发出时间靠后的澄清补遗公告所作解释为准,本次澄清补遗公告并未对编制投标文件造成实质性影响,故开标时间不变,无需延期,其余内容不变,给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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