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少]聚智园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聚智园 | ||||||||||||||||||||||||||||||||||||||||
标段编号 | JBFJ****-01SGGH | 标段名称 | 实验室装修(一标段) | ||||||||||||||||||||||||||||||||||||||||
公告开始时间 | **** | 公告结束时间 | ****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公告信息 | Title 第一章招标公告 (江北分中心)聚智园实验室装修(一标段)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JBFJ****-01SG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聚智园已由南京市****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现对该项目实验室装修(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点击登录查看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 2.2 招标范围:聚智园实验室装修(一标段),本项目为净化工程,合同估算价约2003万元,其中装修工程约1400万元,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约603万元,施工内容包含: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实验室设备安装、自控工程、工艺管道工程、废水、废气等,装饰工程面积约5000,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00元 2.5 工程规模:占该项目占地101亩,总建筑面积约为23万平方米,项目建成主要用于研发、办公及中试。 2.6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2.7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具备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企业业绩:投标人自****(含,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净化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如未盖有建设单位公章的,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须反映净化或洁净内容,合同中不能体现的,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项目包含净化内容的盖章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4、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5、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 6、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 7、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 8、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9、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2月-2025年7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材料需要提供原件扫描件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1、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12、请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九章其他中给定的承诺书格式进行承诺,未提供或承诺内容不符合给定格式内容的,均视为未提供,并将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符合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3)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09:45: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是否两阶段评标:否;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 具体评标办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 (4)国信CA联系电话:**** (5)CFCA联系方式:****、****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电话:****) | ||||||||||||||||||||||||||||||||||||||||||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