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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审计局关于吴江区第四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跟踪审计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苏州 全部类型 2025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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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吴江区第四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跟踪审计服务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吴江区第四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跟踪审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00(含BIM建模费用¥500000.00))

采购需求:

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的吴江区第四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成交单位数量为1家。为更好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结合工作需要,根据政府购买服务要求采购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跟踪审计服务。
服务地点: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验收标准: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由采购人验收。
在本次招标跟审服务期内,本项目成交服务供应商应与跟审报告出具单位一致。履行本项目合同期间出现违背上述约定的情况,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交项目跟踪审计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服务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投标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与从事本工程施工、施工劳务、工程材料供应、施工器械租赁、咨询服务等相关业务的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社会咨询企业独立性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投标单位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0号等相关规定。

6.投标单位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若有从事过该项目的概算编制、概算评审、预算编制、预算评审、招标代理、监理、施工、勘察设计等相关业务的单位(包括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参与该项目跟踪审计。

7.自2022年至今,被采购人及其下属单位处理处罚过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

五、开启

时间:****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

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6、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7、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成交单位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单位地址:苏州市****

联系人:黄成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成

电话:****


****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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