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造价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造价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蒙自市****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2025年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造价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14.00万元
5.最高限价:14.00万元
6.采购需求:2025年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造价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编制或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②财务审计服务及项目初验移交服务等。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7.合同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责任及工作内容履行完成为止。
9.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现行行业造价咨询服务、财务审计服务有关规范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满足采购人要求,对成果资料质量终身负责。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须满足本项目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规定;
(2)联合体应以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任务的主体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本项目仅接受2家以内(含2家)磋商申请人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投标;
(4)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与采购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牵头单位办理;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采购人;
(5)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二、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以下1)、2)、3)三者之一;若新成立不满一年的申请人,不足以出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磋商申请人,则提供以下2)、3)二者之一:
1)提供2022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
2)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磋商申请人是企业的,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
2)磋商申请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
3)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磋商申请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磋商申请人自行提供承诺或书面说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以分支机构参加的,须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及承担分支机构执业责任的承诺书,同一个会计师事务所只能总所或其授权的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投标。若总所与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3.2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退休人员除外)。
3.3财务审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会计师资格。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退休人员除外)。
3.4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磋商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失 信 主 体 ; 在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 网 站(http:****。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 ****,每天上午09:00至11:30,14:0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方式:现场获取(到点击登录查看(蒙自市****
售价:4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蒙自市****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蒙自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招标网(https:///)上发布。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个旧市****
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蒙自市****
联系方式: 杨 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 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