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丽建招A[2025]060号
1.招标条件
丽水市****点击登录查看,委托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行政监督部门为丽水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总概算8698.1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7306.44万元,建设规模:包含十条改造道路,分别为好溪东路(塔下隧道-东升街)、车城路(寿元街-丽阳街)、岩泉路(寿元街-丽阳街)、紫金路(丽青路-解放街-寿尔福路)、庆春街(紫金路-开发路)、公园西路、公园东路、花园路(河东街-人民路)、北苑路(丽阳街-宇雷北路)、城北街(教工路-中山街)。工程主要建设及修复排水管网长约 7.5 千米,改造道路全长约 10.8 千米,改造路面面积共约 23.57 万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新建及修复排水管道、道路、给水管道、管道迁改及现状保护和优化交通安全设施等。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丽水市****
2.2招标范围:施工图实施范围内的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不包括给水工程、雪亮工程、燃气工程、国防光缆等。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具体以补充公告为准。
2.3 施工总工期:420日历天(其中好溪东路施工工期300日历天,车城路施工工期240日历天,岩泉路施工工期180日历天,紫金路施工工期210日历天,庆春街施工工期90日历天,公园西路、公园东路、北苑路三条路合计施工工期60日历天,花园路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城北街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2.4 质量目标:合格。
2.6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A类证书;
√3.3自2020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或√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1)承接过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要求: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开工证明材料,当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特征等指标时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1)工程合同;(2)业主证明材料;(3)中标通知书;(4)开工证明材料。
(2)完成过项目[时间以竣(完)工验收日期为准]:证明材料要求:需同时提供工程合同、工程竣(完)工验收文件,当无法提供工程竣(完)工验收文件的则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项目完工证明(完工证明上注明项目规模,项目竣工验收时间等相关内容);当上述资料不能体现相关指标时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1、工程竣(完)工验收文件;2、工程合同;3、业主证明材料,4、其他材料。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8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 2 人;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为准);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R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5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CA锁办理及业务咨询详见浙江省CA签章互认系统
(https:****)。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 )。
7.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网址: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7.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PC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
7.4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厅;
7.5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7.6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8.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丽水市****
地 址:丽水市****
邮政编码:323000
电 话:****
投诉受理部门:丽水市****
地 址:丽水市****
邮政编码:323000
电 话:****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丽水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丽水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丽水市****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
联系人:蓝林波、王建
电 话:****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丽水市****
联系人:林秋丽、蓝浩、雷招华、沈诗玲
电 话:****
本公告发布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