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代理费最终以中标价为基数,按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二)申请单位资格要求:1.申请单位业绩要求:****以来至少已完成1个其他类项目业绩。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以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 3.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招标从业人员印章资格;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名,具有招标从业人员印章资格。 注: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并应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6.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2)具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标代理登记证(提供网页登记截图)。(3)信用中国没有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官网查询截图)。(4)严禁使用非本单位注册或登记的从业人员办理招标代理事宜,严禁使用假业绩,一经发现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