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发布时间**** 16:49:40 |
本招标项目为2025年中国联通黑河房屋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存续)(招标编号:DF-HH-YTXR****B),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 项目概况
黑河市****
1.2 招标内容
物资名称及采购量
主要包括
(1)土建维修:包括房屋主体结构修缮加固;门窗维修更换;室内地面、卫生间、室外台阶、围墙、地坪维修;彩钢板房制作安装。
(2)房屋装修:包括房屋改造装修;室内外墙面粉刷;楼体外立面及装饰件修缮。
(3)水暖维修:包括室内外给水管线、排水管线、消防管线、采暖管线改造维修;散热片、阀门、水龙头等器件维修。
(4)照明及生产用电维修:包括入户电缆,室内外电源线、灯具、开关、电源插座灯部件的维修更换。
本项目是集中采购,采购数量以实际采购订单为准。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预算额度(含税):****元
1.5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定价不定量。24个月内维修框架预算额度没用完时间顺延,以维修框架预算额度用完为止,顺延时间不超过12个月;如维修费用采购额度提前使用完,维修框架合同终止。
1.6罚则:若中选人服务过程中出现有违背服务承诺的行为,发生一起扣罚维修订单金额的20%,发生两次以上或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
1.7框架协议有效期:24个月
1.8保修期:竣工日期起24个月。
1.9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整体折扣9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2.2、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2.3、投标人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和黑龙江省级负面清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2.7 其他要求:需要投标人承诺的主要否决投标条款(不可偏离)
2.7.1、满足投标须知及标书编制格式要求,必须具有投标承诺函,标书文件(含报价文件)必须具有有效的签名或盖章;
2.7.2、投标人承诺遵守《中国联通供应商管理规定》、《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合规经营承诺》。
2.7.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2.7.4、以采购份额进行协议额度管控,管控上限额度227.89万元(含税),采购份额执行完毕,该协议提前终止;如采购份额尚未执行完毕,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执行期可在有效期基础上延长,最多延长12个月。
2.7.5、验收标准:黑龙江地方标准DB23《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DB23/712-2017。
2.7.6、投标人承诺满足本项目《安全生产协议》要求,并在中选后与甲方签署《安全生产协议》。
2.7.7、投标报价包含相关费用(相关费用不单列)。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施工费、材料费、运输费(到达订单所在地)、保险费、售后服务、伴随服务费等。
2.7.8、履约保证金按照管控金额的5%缴纳。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法定假日除外)向采购人提供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银行履约保函中不得含有限制甲方正当考核权内容,不得含有如支付违约金需经仲裁或判决后支付等限制性条款,否则将无法签订合同,该中选结果顺延或重新采购)在协议签订前缴纳。协议期满后(项目终验后)返还(无利息)。
2.7.9、投标人在本地(黑河市内)设有常驻机构且有固定办公场所(固定办公场所以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为准),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在本地(黑河市内)设立机构及固定办公场所,且设立的机构及固定办公场所在合同履行完毕前不得撤销或撤除。
2.7.10、本项目签约主体为:点击登录查看.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09时00分至****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到哈尔滨市****获取。推荐网络远程报名,将以上所需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传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即可。
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整,售后不退。标书费可以直接汇款至招标代理公司账户,代理公司不接收超过购标截止时间到账的标书款。标书费、中标服务费发票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标书费发票默认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票信息、接收邮箱请供应商仔细填写《发票填开明细表》,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开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市革新支行
账号:********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非电子招标适用)
5.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4时00分。
5.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哈尔滨市****
5.1.3投标人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含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为签字盖章版PDF文件,其内容须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电子版投标文件的U盘要求拷贝一份word投标文件及excel电子版报价文件。邀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持身份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开标。
5.2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2.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2.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2.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3请供应商注意工商年度报告中的登记电话及邮箱等信息是否为自己企业的联系方式,如发现与其他供应商的工商注册联系方式一致,后果自负。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适用。
6.2 测试相关费用:本项目不适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
联系人:宋女士 史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126.com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黑河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人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点击登录查看 财务部
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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